法律行为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2: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04页(497字)

(1)泛指能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简称。即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必须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即此项法律行为要求民事主体的确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在意志表现于外部。

如果缺乏引起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的内在意志,就构不成民事法律关系,也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2)须能引起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即达到某种民事法律后果,没有目的的行为,不能构成民事法律行为。(3)必须是合法的行为。

所谓合法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合法。

如果内容违法,只能成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采用口头的或书面的。

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推定形式,即当事人既不采用口头的或书面的,而是用某种行为作意思表示,使他人推断出当事人的内在意思。

也可以用默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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