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辖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4: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10页(286字)

法院之间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划分审判的权限范围。

即确定一定的案件应归哪一级,以及同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审判。审判管辖通常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两大类。法定管辖为法律直接规定的管辖,如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合并管辖等,依法不容争议。裁定管辖为法院以裁定确定的管辖,如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是解决刑事案件管辖不明或对管辖有争议的法定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14条与第22条的规定即包括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章的第1节和第2节规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均为法定管辖;该章第3节规定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是为裁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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