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8: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23页(346字)
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质量、数量的实物的协议。
法律特征:(1)是单务、实践合同。(2)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标的物是可代替物。(4)移转借贷物的所有权。借用人的义务:借用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返还同种类、数量、质量的物,如无约定的时间,借用人随时负有返还的义务。如果无法返还实物,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按借用物实际价值代替返还。
出借人的义务;不得以借贷为剥削手段,收取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益。在有偿借贷中,如出借物有缺陷,出借人负有更换借贷物的义务。如果由于出借人的过错,没有把借用物的足以损害借用人利益的瑕疵告知借用人,致使借用人遭受损失,出借人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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