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40: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28页(326字)

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诉讼标的具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没有独立请求权,因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

有独立诉讼的第三人,实际上是以独立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他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即以本诉(即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作为被告。对于第三人提出的诉讼,法院应当与本诉合并审理,以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是因当事人的一方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他参加到当事人的一方进行诉讼。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对其负有某种实体法上的义务。无论他参加原告一方还是被告一方,他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一种诉讼参加人,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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