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整编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04: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78页(608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精简机构整顿编制的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了三次大的精简整编。第一次是1952年,这次精简整编,压缩了兵员定额28%,减少了军费开支,精简了机关,充实了连队,并向地方各条战线输送了一批骨干。第二次是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降低军费在国家财政开支中的比重,集中更多的资金投入经济建设。

据此,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1957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现有的员额裁减了三分之。把原来的五个军种(陆、海、空军、防空军、公安军)改为陆、海、空三个军种。

重点加强技术兵种建设,加强干部的培养和部队的训练工作,进一步改善武器装备。第三次是1985年。

邓小平在军委扩大会议上讲话中宣布:我国政府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减少员额一百万。

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决定,军队减少一百万员额的方案在两年内有秩序、有步骤地实施。精简的重点是机关和直属单位具体做法是:减少层次,撤并机构,降低部分单位等级;淘汰陈旧落后的装备,封闭部分军事设施;精简编制,减少干部,减少行政和生活服务保障人员,减少军队的社会性负担;调整军队的编成比例,加强诸兵合成,改革体制,精简整编与提高干部素质相结合,加强干部训练,促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精简整编工作于1987年宣布完成,它标志着我军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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