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形态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19: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07页(615字)
或称“观念形态”、“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中的思想上层建筑部分。
它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各种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各种社会意识一旦产生,就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即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它具体表现为:(1)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不具有同步性。社会意识的变化常常落后于社会存在,先进的思想,理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2)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性。
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意识形态的发展在某些方面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或者相反。(3)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
(4)各种意识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5)社会意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代表先进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代表反动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式有联系和区别;社会意识形式中包括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两个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
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不是特定经济基础的产物,而是与某些社会现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如反映人类同自然界关系因而同生产力联系的自然科学,反映社会教育现象、语言、思维现象的部分教育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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