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20: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09页(588字)

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流派。

创始人是德国的胡塞尔。早期现象学,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发生在二十世纪初至三十年代中,主要流行于德国。胡塞尔的《逻辑研究》(1910)、《作为严密科学的哲学》(1910-1911)和《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观念》(1913)三部着作,以及由他主编的《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1913)的创刊,是现象学诞生的标志。

现象学的研究对象是“纯粹意识”,这种“纯粹意识”把空间和时间抽去、把经验的成分“清洗”掉后的“意识”。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理解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也不是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而是一种“纯粹意识内的存在”。

现象学认为,“纯粹意识”中的本质,既不是抽象出来的,也不是推论出来的,而是“理智直观”的结果。现象学哲学,是一种“唯心主义”反理性主义哲学。

1938年胡塞尔逝世后,现象学也随之衰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现象学又开始在德国复兴,其中心转移到了法国,并流传到西欧、东欧、北美和日本,成为一类国际性思潮。现象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还有:德国的舍勒,法国的密劳宠奇、利科、顾尔维奇,英国的法伯尔、肯恩斯,波兰的茵格顿等。现象学对其它哲学有很大影响,后期与一些哲学派别合流,形成了存在主义的现象学、实用主义的现象学、活的现象学和行为的现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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