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乐主义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21: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11页(482字)
伦理思想史上的一种道德理论,剥削阶级的人生观。
这种学说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追求个人的物质享受和快乐。最早提出享乐主义原则的是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和亚里斯提卜,伊壁鸠鲁、卢克莱修。其中伊壁鸠鲁最为着名。
他明确地把快乐解释为“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十七、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和英国功利主义者,进一步贯彻和发挥了享乐主义原则,他们公开提出人性的自然要求是“趋乐避苦”,人生的目的是为了求乐避苦。爱尔维修认为,“快乐和痛苦永远是支配人的行为的唯一原则”。
古代和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所倡导的享乐主义人生观,曾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过进步作用。他们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从肯定人的物质利益和现实生活的享乐方面去解释道德现象,以此来反对禁欲主义,反对宗教道德。
但由于他们离开了人的社会性和人的历史发展,脱离社会实践,把人看成是生物学上的自然生物,从抽象的人出发,以满足感官的需要为人生目的,因此他们不能科学地解释道德、人生目的及其意义。
享乐主义带有强烈的个人主义性质,贯穿着利己主义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