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34页(662字)
1949年12月23日至31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的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华北五省二市和东北、华东、中南、西北大行政区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教育部、厅、局长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干部二百余人。会议结合讨论教育部1950年上半年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了一些全国共同性的问题,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明确了改革旧教育的方针、步骤和发展新教育的方向。其要点有:(1)新中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教育,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2)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
(3)教育工作的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4)老区教育,应以巩固与提高为主,条件许可时,可适应群众需要作某些发展。
(5)新区教育工作的关键是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坚决地正确地执行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6)对中国人办的私立学校,一般采取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7)改革旧教育是项艰巨的任务,必须经过不断改革,积累比较成熟经验之后,才能比较全面地改革。(8)在国家财政还很困难情况下,应设法改善各级教育工作者的物质、政治待遇,教育工作者应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一切困难,完成自己的光荣历史使命。
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还讨论了创办中国人民大学和工农速成中学,改进北京师范大学、编审中、小学教材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