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41页(840字)
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专业分工需要所分成的学业门类。
专业是指专门人才培养的业务范围和工作方向。是学校招生、分配和组织教学、进行业务训练,培养专门人才的依据,也是国家进行人才预测和规划、发展教育事业的依据。在旧中国高等学校只设院、系,不设专业。
我国有计划地培养人才是从1952年开始的。为适应经济建设需要,1952年参照苏联的教育制度,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院、系、专业调整,取消大学中院一级,调整出工、农、医、师范、财经、政法等科系,建立独立学院。到1953年全国高校设工、理、文、农、林、医、师范、财经、政法、体育、艺术11类专业共215种。
其后,随着国家形势和政治经济的发展,专业变动很大,国家曾在1955-1957年、1961年、1963年先后进行过专业调整和修订专业目录。到1965年时全国高校共设专业610种。
“文革”十年许多专业停办或被“大拆大砍”,破坏严重。
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期间草拟了《关于作好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改造工作的建议》,明确了新时期专业设置和改造的原则,随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专业进行了初步调整。到1980年全国高校共设专业1039种。此后,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科学和技术的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改变我国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面过窄、专业内容陈旧落后的状况,国家在进行大规模人才预测的基础上,在1984年前后,按类修订了专业目录,修订后全国高等学校的专业由1343种下降为986种,其中文科由398种下降为214科,理科由138种下降为70种,工科由664种下降为270种,农科由71种下降为55种,林科由22种下降为20种,医药由50种增加为57种。
经过修订专、业目录,大大增加了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但修订专业目录、调整专业的工作远没有结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变革的需要,改革专业仍然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