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教学法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39: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52页(786字)

在教师指导下,像科学家发现真理一样,学生通过自己探索和学习,发现事物的起因和内部联系,从中找出规律,形成概念,从而培养提出问题和探索发现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发现教学法是由美国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在《教学过程》一书中提出的。这种教学法是以结构理论为基础的,他的基本观点是学习必须通过认识,认识主要靠学生发现,学习的过程是建立认识结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主动的、有目的过程。学习一门学科包括同时发生的新知识的获得、知识的转换和知识的评价三个过程。

知识在认识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刺激学生运用符号进行逻辑思维。这种知识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反映科技最新成果,教学即要适合学生已有的认识水平,又应当看到科学智力发展潜在可能性,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提供挑战性”,适应“合适的机会使发展步步前进”。

发现法教学法认为教学应遵循动机原则(心理倾向原则)、结构原则、序列原则和强化原则(反馈原则)。要教给学生的学科结构,使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发现的过程,学生是发现者,使发现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动员学生各种心理机制积极参加的复杂过程。

布鲁纳强调基础学科的早期学习,提出以学科基本结构为中心,把教材分成不同水平,使之适应不同年级不同学历的学生。本世纪60年代美国集中了一批一流科学家编了一套教材进行实验。发现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助于保持记忆,有利于知识的迁移和培养独立研究创造的能力。对于布鲁纳的发现教学法是有争议的,一些学者认为,它片面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广泛使用发现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的主导作用,这种方法时间耗费大,不适于所有学生;发现法无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是学习间接知识的特点,无视学生的个性差异,无视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布鲁纳的教学论和方法在实践中失败了。但他的许多论点在现代教学论研究中仍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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