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工(农)半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52页(866字)
学生一面学习,一面在工厂(农村)劳动,学习生产并重,在时间上大体各占一半,具体时间在有利于学习和生产的情况下安排。
1957年2、3月份刘少奇同志在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视察工作时,针对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毕业生的安置就业问题发表了几次讲话,4月8日《人民日报》以这些讲话的基本内容发表了《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的社论,提出了“一面读书,一面劳动”的号召。1月31日,毛泽东同志在《工作方法(草案)》中提出“一切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凡是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农场,进行生产,作到自给或者半自给。学生实行半工半读”。1958年5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刘少奇同志正式提出我国应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他说:“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一种是现在的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现在工厂里面,机关里面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
这是主要的。此外,是不是还可以采用一种制度,跟这种制度相并行,也成为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
就是说不论在学校中,工厂中,机关中,农村中,都比较广泛地采用半工半读的办法”。他还提出“某些大学也可以半工半读,可以有全部半工半读,也可以在大学里面办几个半工半读的班。要把这也当成一种正规的学校制度”。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全国将有三类主要的学校:第一类是全日制的学校,第二类是半工半读的学校,第三类是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的学校”。
“为了很快地普及教育,应当大量发展业余的文化技术学校和半工半读的学校”,“这种学校可以全部或者大部分解决自己的经费,很少需要或者不需要政府的帮助,”“可以按照“能者为师”的原则就地找到师资”。“现在用大量发展业余的文化技术学校和半工半读的学校形式来普及教育,对于提高工业和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提高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以后,半工半读教育在我国蓬勃地得到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