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49: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76页(816字)

1981年5月,89位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在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期间,为改革我国科研管理体制、促进科学发展,借鉴国外科研管理的成功经验,联名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国家拨出专款,采用科学基金办法,持续稳定支持基础性研究的建议。

这一建议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并决定每年拨出专款,由中国科学院负责筹建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在1982年至1985年的4年中,由国家财政每年拨款数千万元作为基金费,采取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按课题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等方法,资助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它为我国实施科学基金制积累了经验,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与此同时,国家科委在“六五”期间组织了20多个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国家地震局等部门相继设立的学科或部门、行业基金,都做出了很有成效的工作。1985年3月,中央作出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任务。

为了合理部署科学研究的纵深配置,以确保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后劲,强调了要加强基础研究,并使之得以稳定地持续发展,决定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试行科学基金制。作为实施科学基金制的组织措施,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发出通知,成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该委员会直属国务院,具有法人地位,独立开展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地运用科学基金、指导、协调和资助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人才,开展国际合作,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委员25名,由科学家、管理专家担任。

现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正副秘书长各1名,重大问题由委员会讨论决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基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同时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的捐款。

198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财政拨款总额为8000万元,1987年为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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