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94页(781字)
实施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并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
人们对教学过程的认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步深化的。古代教育家一般把教学过程看作是在教师循序引导下,学生学习知识和修养道德的统一过程。
19世纪初德国哲学家和教育家赫尔巴特,从心理学角度研究教学过程,提出教学过程是学生明了、联合、系统、方法、心理观念运动的过程。20世纪初实用主义哲学得到发展并影响了教育,以杜威为代表的教育家则提出:学校即社会,教育是生活的过程、教学过程是学生在做的过程中暗示、问题、假设、推理、验证的过程。对教学过程的认识只有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之后,才得到了科学的解释。教学过程是遵循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认识和实践统一的规律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特殊的认识过程。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双向活动过程,是师生共同为实现教育目的过程。具体表现为: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人的过程;是学生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的过程;是以教材为中介,使学生迅速而有效地接受人类社会间接经验的认识过程;是通过综合培养,综合训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过程。学校教学过程是由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教学过程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引导学生获得感性知识;引导学生理解知识;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实践作业;检查和巩固知识。它们各自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并且有相对独立性。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过程有其共同性,但也各有其不同的特点。
如高等教育是学校教学过程的最高阶段,也是学生参加工作前的准备阶段,其教学过程与普通教育相比,有明显的专业目的性、鲜明的独立性、较强的创造性,明显的实践倾向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