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针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57: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96页(546字)
一个国家或政党,根据教育规律,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教育工作发展提出的总的方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高度概括。
它的内容主要有:教育性质、任务、目的,培养目标,实现教育目的采取的途径。1957年毛泽东在我国最高国务会议上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第三条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这是新时期的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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