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5:00: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02页(353字)
博士是学位中最高一级学位。
古时为学官名。在我国源于战国,至秦及汉初,博士的职务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近代各国实行学位制,学位成为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
我国虽曾四次颁布实施学位制,但均未能坚持下来,没有培养出博士。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国才开始独立自主地培养自己的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博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并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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