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广州工作会议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5:09: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21页(500字)
1961年3月14日至23日在广州举行。
自1960年11月,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的《十二条》指示信下达后,农村局势已有很大好转,但也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中央认为,在总结过去3年多经验的基础上,急需制定一个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一个系统的解决。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61年3月上中旬党中央分别在广州和北京召开了“三南”会议(华东、中南、西南)和“三北”会议(华北、东北、西北),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3月14日,党中央将“三南”会议和“三北”会议合并于广州继续开会,即为中共中央广州工作会议,这是自公社化以来比较彻底地解决农业问题的一次主要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六十条》的基本精神是继《十二条》之后,继续解决农村人民公社中的“平调”问题,以解决“平”(即平均主义)的问题为重点。
会议还起草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一封信》。信中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必须成为全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的首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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