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34页(761字)
亦称“四清运动”。
196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重提阶级斗争问题时,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从1962年底到1963年初,全国各地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当时,在农村开展的是“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的运动;在城市开展的是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以及反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1963年6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后称“前十条”),规定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国开始掀起大规模的社教运动。
1964年5月,中共中央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后称“后十条”),使运动中左倾错误有了进一步发展,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1964年底,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这个文件对纠正当时运动中打击面过宽的问题,稳定农村形势,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又提出,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的斗争是我党十几年来的一条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第一次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错误观点。1966年5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束。这场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1964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在1965年初又错误地提出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对一些文艺作品、艺术观点和文学艺术界的一些代表人物进行了错误的、过火的政治批判,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教育科学文化问题上发生了愈来愈严重的左的偏差,并且在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