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共合作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5:22: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50页(490字)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蒋介石国民党建立的合作。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召开了政治局的扩大会议,确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1936年5月我军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随后,张学良的东北军和杨城的西北军对红军实行了停战,并于1936年12月12日发动了“西安事变”。在共产党的正确主张下,使西安事变得到和平解决,迫使国民党停止了内战。

1937年芦沟桥事变之后,中共中央把《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党中央,但蒋介石迟迟不予公布。经双方代表多次谈判,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正式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合作的宣言,23日蒋介石又发表了承认中国共产党合法地位的谈话,国共第二次合作正式形成。

在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了毛泽东提出的独立自主原则,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对顽固派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打退了国民党政府的三次反共高潮,发展和壮大了人民的抗日力量,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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