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122页(236字)
放牧适度时,家畜采食的牧草占某地段牧草总产量的百分比。
即草地适宜放牧量所代表的放牧强度。
在符合利用率的情况下放牧时,草地既能维持家畜的正常生长发育、生产和生活,又能保持牧草的正常生长发育。草地利用率的大小与草地类型、牧草生长时期、耐牧性、牧草品质、地形以及牲畜种类等因素有关。一般利用时为65%~70%,轮牧时提高至80%~85%,春秋季牧草危机时期,降低到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