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税
书籍:农业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0:16:14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148页(331字)
中国古代对茶叶生产和贸易所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中国税茶,始于唐建中三年(782)。是年,为筹措常平仓本钱,下令税天下商货,“竹木茶漆,或十税一”,开税茶之例。兴元元年(784),诏停“竹木茶漆等税”;至贞元九年(793),因国用拮据,恢复茶税,“每十税一”,并成为定制。唐代茶税开始时尚轻,但后来愈征愈滥,如长庆元年(821),税额“百增五十”;至会昌元年(841),不只产地收税,茶商所过州县,也都置邸于道,重复收取所谓的“塌地钱”。
宋、元、明和清初,基本上是实行榷茶制度,但在不实行榷茶的时间和地区,执行自由经营课取茶税的政策。清咸丰(1851~1861)以后,榷制渐废,自此普遍改行征收厘金和各种茶税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