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
书籍:农业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3:08:17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245页(330字)
又称农村公社、乡社、邻社、土地公社。
原始社会末期,不同氏族的个体家庭按地域结合起来,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它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父权制家庭公社的解体,个体家庭的迁徙和杂居而产生的。
村社保留了土地公有制,耕地由村社分配给各家庭使用,并定期重新分配;牧场、森林、水源、荒地归村社成员公用;房屋、农具、耕畜及生产物归各家私有。
后来耕地的重新分配经常拖延,直至停止,耕地变成归各家长期使用,以至世袭占有。因而在村社中经济分化和阶级分化日益加剧,私有制逐步代替公有制,最终导致村社瓦解。进入阶级社会后,某些地区仍保留着村社形式,如西欧中世纪的马尔克,15世纪后期俄罗斯的米尔。
在印度,村社到18世纪才开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