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检疫
书籍:农业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9 05:32:29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588页(314字)
对由输出国输出、途经他国境内运往第三国(输入国)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其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实施的检疫。
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托运人或承运人填具报检单(或凭货运单),连同输出国的检疫证书,在入境口岸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时口岸不再检疫。火车、汽车、飞机和轮船装运过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中国口岸换车、机、船的,在换车、机、船过程中检查包装外表,原车、船、机过境的,检查车辆飞机、船只外表。
经检验未发现检疫对象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检疫放行章准许过境;发现有检疫对象的,不准过境。
被污染的场地、工具等,口岸动植检疫机关可责成报验人按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