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688页(225字)
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通过的国家机关强制实施的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规。
环境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一个国家管辖范围内公民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环境保护法的作用是使人类破坏和污染环境的活动能限制在最小限度内,以达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生态平衡的目的。中国于1989年12月26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同日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