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9:32:58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09页(658字)
毛泽东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有一个过程。
1949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的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当国民经济恢复以后,毛泽东认为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此后,毛泽东多次谈到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问题。1953年6月,他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给中央的《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未定稿)上批道:“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一)农业;(二)手工业;(三)资本主义企业。”6月15日,毛泽东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论述,并为中央政治局所接受。
8月,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在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时,又增加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的提法,将“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改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1953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给毛泽东两次修改过的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该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准确的表述,并指出:“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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