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少奇在派撤工作组问题上的分歧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9:47:49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48页(505字)
1966年6月1日,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经毛泽东批准在全国广播后,各地青年学生首先起来“造反”,各校党委成为直接目标。
中共中央在刘少奇、邓小平主持下,决定按党的传统工作方法向北京市大、中学校派出工作组,希望能对运动保持党的领导和实行一定的约束。对派工作组问题,毛泽东开始是同意的,而且最初向人民日报社和北京大学派工作组,是经他批准的。
1966年6日20日,刘少奇将北大工作组制止乱打乱斗事件的简报转发全国,肯定了“北大工作组处理乱斗现象的办法是正确的,及时的”,还要求“各单位如果发生这种现象,都可参照北大的办法处理”。此后,许多省、市相继向大专院校(包括部分中学)派出工作组。
但是由于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的极力挑拨、煽动,致使大多数工作组和“造反派”发生严重对立,赶工作组的事件不断发生。7月18日,毛泽东从外地回到北京。
江青等人谎报情况,给工作组罗列罪名,借以打击陷害刘少奇、邓小平。这时毛泽东的态度发生根本变化。
7月25日,毛泽东认为,“工作组一不会斗,二不会改,起坏作用,阻碍运动”,要“统统驱散之”。经毛泽东指示,28日中共北京新市委宣布撤销工作组。
上一篇:1966年10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
下一篇:毛泽东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