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511页(195字)
毛泽东1936年11月12日就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抗战问题致潘汉年电。
电报以《与南京谈判的协定原则》为题,发表在《文献和研究》1985年第4期上。电报对与南京谈判的协定原则进行了指示:(1)共产党公开活动。(2)陕甘宁边区政府继续存在。(3)参加国会。
(4)红军改名受蒋介石指挥,比照国民革命军编制与待遇,但不改变红军原有的组织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