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毛泽东大辞典

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2:56:51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558页(738字)

毛泽东1960年3月22日针对1960年3月11日中共鞍山市委给党中央写的《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代表中共中央起草的批语。

发表于《人民日报》1977年3月22日。批语指出: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

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

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这是1958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1959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

1957年7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1960年3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

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1960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