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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9 00:02:32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711页(495字)

毛泽东关于十大关系的重要思想之一。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他指出,国家和工厂,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归结起来就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方面的利益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

能否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关系到能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建设好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因为这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就是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处理三者关系时,不要把农民挖得太苦,要给农民更多的实惠,注重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当三者之间发生矛盾时,还是个人利益服从国家、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长远利益。毛泽东还强调,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

社会主义就是要发展生产,其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因此,就必须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毛泽东提出的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关系的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协调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准则,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长期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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