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316页(303字)

抗日战争时期宁夏回族军阀鸿逵为控制军队而组织的御用团体。1938年1月在其军队内建立。该会设会长1人,由马鸿逵兼任,副会长9人,由他的参谋长和八个旅的旅长兼任。订有章程11章24条。声称“以礼义廉耻为准则,以修齐治平为目的”,宣扬马鸿逵家族自光绪21年来镇压回民起义而发家的“本军40余年的光荣历史”,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把军官控制在马鸿逵周围,绝对忠实于马鸿逵。规定全军准尉以上官佐,均要由主官及同僚5人保荐入会。该会制定有《八项纪律》,重点为会员不得加入其它党派和会、道门,会员如违犯会章纪律,5个介绍人受连坐处分。该会实为维护马鸿逵统治宁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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