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396页(379字)

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省的综合农业组织。

其前身是创设于日本占据台湾时期的农业会。参加农业会的主要人员是佃农,后来因受日据政府殖民经济政策影响,逐渐成为控制农业生产的工具。其会长、理事均为日据政府指派,成为半官半民的组织体制。1945年台湾光复后初期,由国民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为农业会主管官署。后因农业会为日据时代产物,遂改组为农会,并依据“农会法”和“合作社法”规定,划分农会与合作社两个系统,将农业生产指导与经济业务分开。1949年7月,台湾当局公布《农会与合作社合并办法及其实施大纲》,8月开始合并,农会成为办理农业推广、供销及信用等项事业的综合农业组织。以后台湾农会有省农会1个,县市农会22个,乡镇、县辖市区农会317个,成为执行台湾当局农业政策的最大农业组织,对发展台湾农村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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