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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6页(759字)

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出现的。因为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社会里,在经济上,奴隶主对奴隶和封建主对农民的剥削,是赤裸裸的超经济的剥削,奴隶仅仅是会说话的工具,农民也只是依附于土地上的农奴;在政治上,统治阶级所实行的是穷凶残暴、武断专横的专制统治,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人民的生杀予夺操纵在君主手里,因此,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有宪法。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出现资产阶级宪法,这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的结果。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以后要求制定他们的宪法,把有利于他们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通过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封建势力的复辟;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为了镇压和欺骗人民,制止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利用宪法作为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工具。

资产阶级国家的第一个宪法,就是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美国宪法是由剥削阶级制定出来的。专门为制定宪法而特别召集的费城制宪会议,是由高利贷者、金融家、船主、大农场主等有产者所组成的。他们必然是代表有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1791年的法国宪法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欧洲大陆上的第一部宪法。它确认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确认了大资产阶级的专政。从十八世纪末期开始,法国曾经历了一系列的资产阶级革命。随着国内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法国也相应地更换了许多宪法。但不管怎样,所有这些宪法,本质上都是保护资本主义制度的资产阶级宪法。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下,资产阶级宪法在各个新兴的资产阶级国家里也相继产生了。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前,世界上所有的宪法,都是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只有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才出现了新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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