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人民抗日自卫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433页(454字)

简称“自卫会”。

抗日战争初期中共河北省委领导下的华北抗日群众团体。前身是“华北各界救国联合会”,1937年8月改为现名。初由李楚离、王仲华负责,后由姚依林、宋其文负责。

自卫会吸收了天津的国民党上层人物担任委员会委员。

该会经国民党政府备案承认。自卫会成立后,发表《告华北平津同胞书》,指出必须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发动广泛的抗日游击战争。

自卫会开展了支援抗日游击战争的组织与宣传活动。输送物资、提供军事情报,派遣干部到根据地参加抗日武装,有力地支援了津南、冀东、平西的抗日游击战争。1938年7月冀东20万群众举行抗日大暴动前,该会负责人为争取会内国民党上层人物参加斗争,做了许多工作,并向社会上层人士和资本家募集资金,购买通讯器材和医疗器械、药品等送往冀东。自卫会出版有《时报》、《新闻报》、《大华报周刊》等刊物,宣传抗日,报道前方战事和游击战争的发展动态,鼓舞了天津及周围地区人民的抗日热情。1938年下半年冀东暴动后,华北人民抗日自卫委员会的活动逐渐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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