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2618 全日制小学地理教学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281页(583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版。0.9万字。根据教育部1981年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和1984年颁发的《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制订。共4部分: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二、教学内容的确定和安排;三、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四、教学内容要点和基本要求。目的和要求中,除了使学生获得一些家乡的、祖国的、世界的地理知识外,大纲强调了基本训练,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以及使学生受到爱家乡、爱祖国、爱人民等思想教育。教学内容规定包括4部分:1.“认识自己的家乡”;2.“地球和地球仪”;3.“我们的祖国”,主要包括海陆疆域、政区、人民、首都、地形、气候、资源等概述,以及东北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四川盆地、岭南地区、台湾、云贵高原、青藏高原和西北内陆干旱地区的地理特点;4.“认识世界”,主要包括世界的地形、热带、温带、寒带,世界的居民和国家,我国同世界各地的交往等。大纲提出,小学地理教给儿童的知识要少而精,要具体生动,符合儿童年龄特征;要注意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使他们获得一些技能;思想教育同地理知识教育要有机联系;要充分利用地图,加强教学直观性。大纲最后详细列出了各部分的教学内容要点和基本要求,作为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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