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3304 全日制中学日语教学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353页(612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版,1990年4月版。9.7万字。分4部分: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二、教学原则,三、教学方法,四、各年级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大纲要求学生通过初、高中两个阶段的学习,掌握现代日语语音和语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3000个左右单词(包括习惯用语),能阅读一般题材的浅易日语读物,具有初步的听、说、写的能力。教学中要遵循6项原则:一、尊重语言教学规律,思想教育寓于语言教学之中;二、精讲语言基础知识,更好地培养运用语言的能力;三、综合训练,阶段侧重;四、教学中尽量使用日语,适当利用母语;五、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六、直观教学、电化教学和外语环境。大纲对听说读写以及语音、词汇、语法、课文、考试等6个方面的教学方法分别作了说明。对初、高中各年级的课时、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分别作了具体安排。书后附词汇表。本大纲是在《中学日语教学纲要》和通用日语教材试用本的基础上制订的,后根据国家教委《现行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作了修订,于1990年4月再版。修订后高中一、二年级改为必修,高中三年级为选修;授课时数比原大纲少了30课时;教学要求参照已颁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日语教学大纲》(初审稿)作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表现在教学效果的量化标准上,比以前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检查和衡量。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