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3325 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357页(455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年版。3万字。建国以后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高中历史教学大纲,内容分为中国古代史和中国近代史两大部分,各有说明和教学内容要点,在说明中指出本大纲是在初中学生“已经学过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基础上根据高中学生不同的知识层次制订的。因此本大纲规定教学内容“进一步系统地、全面地讲授我国的历史”,增加了经济史、政治史和文化史的分量,尤其在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人民对世界历史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较大幅度地加强了内容。大纲规定,高中中国历史教学时间为204课时,安排在高二和高三年级,每一学年102课时,高二年级从中国的原始社会讲到明清(前期),高三年级从鸦片战争讲到五四运动前。大纲要求讲述中国近代史内容较细,比如讲到太平天国运动时,除突出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外,对天国的婚姻自由,外交政策等亦有叙述,讲述洋务运动时,细列了官办和官督商办等企业,对人民群众叙述篇幅也较多,列有捻军、贵州苗民起义、回民起义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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