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3378 中学数学教学大纲(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365页(558字)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52年版,1954年10月版,1956年5月版。2.3万字。以前苏联大纲为蓝本编订而成,分说明和大纲两部分。说明部分是关于算术、代数、几何、三角等各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复习和作业、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规定和原则性指示。大纲部分分年级、分科按单元列出上课时数和教学内容纲目。说明中指出:“中学数学教学目的是教给学生以数学的基础知识,并培养他们应用这种知识来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所必需的技能和熟练技巧。教师在讲授数学的过程中,要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一般任务:形成学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培养他们新的爱国主义以及民族自尊心,锻炼他们的坚强的意志和性格。”(1954年修正草案将新民主主义改为社会主义)大纲按直线式前进的原则安排。初一为算术,初二、初三代数、几何并进,代数学完一次方程,几何学完多边形和圆的部分内容;高一代数、几何并进,代数从方根无理数开始,儿何从线段公度开始,学完平面后接学立体,高二、高三代数、立体几何、三角并进。周课时数依次为7、5、5,5、6、6。较之以往,课时有所增加,内容有所减少。1956年5月第三版,周课时调整为每周各6课时,并分别在算术、几何、三角中明确列出了实习作业的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