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1册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第336页(648字)

[德]黑格尔着。贺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6年2月版。68万字。分3部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前两部分合称为客观逻辑,后一部分称为主观逻辑。存在论从“有”的概念开始,推论出“无”、“变易”,这是逻辑学,也是作者全部哲学体系的第一个三段式。接着又推出一系列表现“量”的特征的范畴:量、质的R度,论证量变引起质变,提出质量互变的规律。本质论的最初阶段,从着重分析反思范畴,亦即由分析“同一”开始,推演到差别、对立。本质范畴的辩证运动,其中最大的一个三段式就是“本质自身、现象、现实”,表明本质这个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重要运动。在本质自身这部分,作者着重阐述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批判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观点与谬论,包含着特别值得注意的“合理内核”。概念论从主观概念开始,主观概念由于自身内容的丰富充实,必然要外化自身为客体,客体是整个世界。客体向理念上升过程,分为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三阶段。目的性是由主观概念与客体世界的统一而达到的,目的性乃是升入理念阶段的内在目的性,目的性包含生命、认识、意志和实践,亦即目的的实现,这就达到理念本身。理念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本身包含有理论的理念和实践的理念两方面。这两方面经过双重的否定而达到最后的辩证的、活生生的统一,达到绝对理念。最后绝对理念也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绝对理念外化其自身为自然,自然就是直观着的、存在着的理念。这是逻辑学向自然哲学的过渡。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着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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