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希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686页(662字)

【生卒】:1911—

【介绍】:

湖北通城人,1911年(清宣统三年)生。7岁,入私塾。10岁,插入小学四年级。通城高级中学毕业。中学时代始创作小説《被幸福抛弃的人》。17岁,在南昌《新闻日报》发表中篇小説《杏姑》。1929年秋,赴上海,为《上海晚报》写稿,并作校对工作。1930年,为钱永绪整理工业论文。1932年“一·二八”事变,离上海;同年8月,考入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训研究班第五期。1933年4月离班,至孝感实验县,任倡办组秘书,并与同学以华北宣传总队名义,参加长城抗日工作,初派在《老实话》旬刊社,继续发表长篇小説《残了的春天》和《红豆与春梅》,后又替《北京日报》编副刊《长城》。1935年,至上海,办《中国学生》周刊。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随平津流亡学生训练班南下,后转任中央军校长沙分校政治教官。1939年赴重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一厅上校股长。1941年,调辎重兵学校任政治部主任。1943年,复调军委政治部第二厅任科长,后又任人事科科长。1946年,任国际部新闻局教育专员室少将教育专员。1947年2月,任督导政工改制武汉组组长。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去香港,后转赴台湾,任“国大代表”,并参加台湾“文艺协会”、台湾“青年写作协会”,任常务理事。作品有长篇小説《我永远存在》、《春晓》、《高连长》、《私逃》、《妾似朝阳》,中篇小説《归来》、《海天之歌》,短篇小説《爱恨之间》、《十年》,散文小説《市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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