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912页(1103字)

【生卒】:1902—1997

【介绍】:

山西曲沃人,1902年10月12日(清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初一)生。

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産党。曾任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1924年至1929年,任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长,顺直省委(顺直指今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地区)组织部长,参与领导石家庄、天津、唐山等地工人运动和爱国学生运动。

1929年6月,在顺直省委工作时,由于叛徒出卖,在天津被捕。1935年秋,刑满出狱后,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北方局组织部长。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参与领导晋察冀边区抗日战争和根据地建设工作。

1941年,任延安中央党校教育长。1943年,任中央党校副校长,参与领导1942年开始的整风运动。

1944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代理部长。

1945年,任组织部长;同年,在中国共産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9月,被派赴东北。1945年至1946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政治委员。1949年2月,北平解放后,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同年9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0年10月,任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

1951年,被选为北京市市长。1956年,在中国共産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从1958年起,兼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1954年、1959年、1965年连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迫害,被关进监狱。1979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决定给予平反;6月,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9月,在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0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同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2年9月,被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88年4月,任期届满离任。1997年4月26日,逝世于北京。

终年95岁。主要着作收入《彭真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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