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964页(1304字)

【生卒】:1895—1978

【介绍】:

河北蠡县人,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生。

幼年喜体育。1907年,入保定同仁学堂。1909年,入通州协和书院。在学期间,任协和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队员。

1913年,当选为篮球队队长。1916年8月,任天津青年会体育部练习干事。1917年5月,随团前往日本东京,代表中国参加第三届远东运动会;11月,入上海青年会全国协会主办之体育学校学习,并兼上海东亚体专、爱国女学体育科教员。1919年,任天津青年会体育干事,并兼天津南开学校体育教员、篮球队教练。1923年5月,代表中国参加日本大阪第六届远运篮球赛;同年,任天津篮球队教练。后至美国麻省春田大学深造,入选为该校篮球队、网球队队员。1925年,毕业回国,任天津南开学校体育教员。1927年8月,任中国参加上海第八届远运篮球队教练;同年,当选为天津体育协进会理事。

1934年初,任中国出席第十届远东运动会筹备会议代表团代表;5月,任中国参加菲律宾尼拉第十届远运篮球队教练。1935年,任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教育部体育委员会委员。1936年,任中国参加德国柏林第十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篮球队教练。

又代表中国出席国际篮球会议,获选为国际篮球裁判会会员;同年,至苏联、波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美国等十余国考察体育事业。

1938年,任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体育系教授。其后,历任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副总干事、代总干事、总干事及教育部国民体育委员会专任委员、常务委员。1947年,获选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至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出席第四十次国际奥委会会议。1948年7月,任参加英国伦敦第十四届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总干事;同年,任杭州浙江体专教授兼浙江大学篮球队教练。1950年,调兰州西北师範学院体育系任教。1951年6月,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7月,任出席芬兰赫尔辛基第十五届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总教练,并参加第四十七次国际奥委会;同年,调往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任职。 1954年12月,任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同年,任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55年,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至法国巴黎出席第五十次国际奥委会会议。

1956年,任中国篮球协会主席、国家体委运动技术委员会主任;同年至意大利,出席第五十一次国际奥运会会议;至丹麦,出席国际网球联合会会议;至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席第五十二次国际奥委会会议。1957年7月,代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至巴黎,出席国际网球联合会年会;9月,至索非亚出席第五十三次国际奥委会会议。1958年12月,任民进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59年4月,任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夏,任第一届全国运动会筹备委员。

1961年,任国家体委运动司副司长、中华全国武术协会主席。1964年2月,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12月,任第四届政协全国委员。

1965年夏,任第二届全国运动会筹备委员。1978年2月,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6月13日,病逝于北京。

终年83岁。着有《最新篮球术》、《田径赛术》、《足球术》、《篮球训练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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