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60页(299字)

【生卒】:1893—

【介绍】:

字卓吾,江西安福人,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生。

早岁,赴德国留学,入慕尼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于1926年任武昌中山大学法科教授。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任法律编辑处编辑。

1928年11月,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一届委员。

1931年10月,任第二届立法委员。1933年1月,任第三届立法委员。

1935年,任第四届立法委员,并任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刑法委员会委员。1942年4月,任考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

1946年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后任立法院宪法委员会召集委员。

1948年7月,任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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