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泗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74页(456字)

【生卒】:1896—

【介绍】:

别号怀园,四川南川人,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生。

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回国后,历任上海《救国日报》编辑,创办重庆《新蜀》报,自任总编辑,并任重庆中学、川东师範学校、省立第二女子中学、巴县中学教师,创办成都西南公学,自任校长。又任四川安抚委员、四川省县政人员训练所秘书长,创办东林煤矿公司,被选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南川金佛山难民移垦区常务理事、四川省银行经理处处长。1940年,当选为四川省参议员。

抗战胜利后,任中国青年党中央常务委员及秘书长。1946年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7年3月,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务委员;5月,任四川省政府委员兼诉愿会主委。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并任《新中国日报》社董事长,国民政府经济部顾问、代理政务次长,全国纺织事业调节委员会主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去台湾,任“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理事,“交通银行”董事、“总统府国策顾问”,续任“国大代表”。

着有《怀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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