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90页(969字)

【生卒】:1896—1994

【介绍】:

原名槃,字季芳,笔名刘九,号静远老人,江苏武进人,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生。

6岁,读私塾,喜爱书画。1905年,入绳正学堂。

1909年,赴上海,入画家周湘主持之布景画传习所习西洋画。

1912年11月,在上海创办中国第一所美术学校上海国画美术院,任院长。

1918年10月,任江苏省教育会美术研究会副会长。1919年赴日本,考察绘画及美术教育,并出席日本帝国美术院第一次美展开幕式;回国后创办天会。

1920年10月,赴日本参加帝国美术院开幕典礼。回国后,于1925年12月,任江苏省教育会美术研究会会长。1931年,应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中国学院邀请,讲授中国绘画《六论法》,撰写《中国绘画上的六论法》、《画学真诠》等专着,并举办“刘氏国画展览会”。后应法兰西学院委员裴那之邀,在巴黎克莱蒙画堂举办旅欧美展。回国后,在上海、南京举办个人画展。1933年秋,赴欧洲举行中德画展。

1934年,在柏林普鲁士美术学院举行中国现代绘画展览。1935年,应邀访问英国,在伦敦举办中国现代绘画展览。

抗日战争爆发后,避于南洋。1940年,在雅加达城举行刘海粟义赈展览会,后又相继至印尼万隆、三宝垄、泗水、马琅和新加坡等地巡回展出。

1942年,被日军逮捕,解送上海。1952年,任华东艺术专科学校校长、教授。

1956年9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58年,任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1979年6月,任院长、教授。

为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

1981年5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同年,被聘为意大利国家艺术院名誉院士。1984年3月,任南京艺术学院名誉院长、教授,为全国政协常委。

1985年1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书画室主任;4月,任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1994年8月7日,病逝于上海。终年98岁。作品有《海粟之画》、《海粟近作》、《海粟油画》、《刘海粟国画》、《海粟大师山水小景》、《海粟老人书画》、《刘海粟黄山纪游》、《刘海粟油画选集》、《刘海粟中国画选集》、《刘海粟名画集》、《刘海粟画集》等画册。

着有《海粟丛书》、《画学真诠》、《海粟丛刊·国画苑》、《海粟丛刊·西画苑》、《黄山谈艺録》、《齐鲁谈艺録》、《刘海粟艺术文选》等。译有《现代绘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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