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幽桐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656页(901字)

【生卒】:1908—1985

【介绍】:

女,原名桂琴,吉林古塔(今属黑江宁安)人,祖籍山东,回族,1908年10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九月)生。

幼入县城女子小学,毕业后升读吉林省女子中学。1925年,考入吉林省立师範学校。

1926年6月,加入中国共産主义青年团;8月,加入中国共産党。1927年,入国立京师大学法学院(后改称北平大学法商学院)。

1932年夏毕业,赴日本留学,先后在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和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为研究生。1933年,与张友渔在东京结婚。

1937年毕业回国;9月,与张回济南,张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山东联络局书记,她在山东联络局工作;12月,济南沦陷,山东联络局撤销。1938年赴西安,任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教授。

未几,因在学生中宣传列主义被解聘。1939年赴重庆,从事民主宪政运动和妇女运动,被董必武派在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任执行委员。1941年2月,与张友渔赴香港在中共南方局工作,与张同为救国会香港工作委员会领导成员之一。1942年,赴桂林。

1943年3月,赴重庆,在美国新闻处任翻译。1945年,任中国妇女联谊会理事。抗日战争胜利后,被中共党组织派赴东北,先后任松江省人民政府委员、教育厅厅长,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松江省立行知师範学校校长。1949年,赴天津任天津市教育局局长。1950年,调北京任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副司长。1952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

1956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1963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顾问,全国妇联常委。

1964年,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书记处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受到冲击。1973年,回中科院法学研究所任副所长,后升所长,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法制组组长,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晚年,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常务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等职。

1985年3月13日,逝世于北京。终年77岁。着有《法与宪法论文集》、《宪法论》、《韩幽桐文集》等。

上一篇:韩侍桁 下一篇: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