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79页(1371字)

【生卒】:1891—1981

【介绍】:

字雪艇,湖北崇阳人,1891年3月10日(清光绪十七年二月初一)生。幼年,读私塾。1903年,入南路高等小学,毕业后入湖北优级师範,结业后入省立天津北洋大学。辛亥革命爆发,返武昌参加革命,任都督府秘书。1913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1917年,毕业获政治经济学士学位。后转赴法国,入巴黎大学。192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后应聘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曾与友人在北京创办《现代评论》周刊。1927年6月,任国民政府法制局局长;1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28年10月,任海牙公断院公断员;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29年3月,任国立武汉大学校长。1932年1月,任国难会议会员;3月,任湖北省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同月,仍任武汉大学校长。1933年4月,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1934年10月,兼任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筹备委员及主任委员;8月,国民政府派为海牙公断院公断员。1935年6月,任国立中央研究院第一届评议员;11月,任中国国民党第五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6年2月,兼任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1938年1月,免教育部部长职,出任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政治部成立后,又兼任指导委员;6月,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1939年11月至1942年12月,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1941年至1943年,任中央设计局秘书长。1943年4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监察;9月,当选第三届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同月,免国民参政会秘书长。1944年1月,获一等景星勛章;11月,再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1945年5月,任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7月,连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同月继宋子文为外交部部长;10月,获胜利勛章;11月,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6年7月,任出席巴黎和会代表团团长。1947年4月,任国民政府委员,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9月,任出席联合国大会第二届会议首席代表;同年冬,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3月,当选第一届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9月,任出席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首席代表。同年,任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1949年8月,任香港《时报》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11月,与胡适等创办《自由中国》半月刊。1950年3月,任“总统府”秘书长。1952年10月,任国民党第七届中央评议委员。1957年10月,连任第八届中央评议委员。1958年7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59年8月,任出席联合国第十四届大会“代表”。1960年9月,任第十五届大会“代表”。1962年4月,任“中央研究院”院长;6月,任故宫博物院、“中央博物院”两院共同理事会第一届理事;7月,任两院共同理事会常务理事。1965年,任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1967年,兼任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69年4月,连任第十届中央评议委员。1970年4月,辞“中央研究院”院长职,改任“总统府”资政。1976年11月,连任第十一届中央评议委员。1981年4月,连任第十二届中央评议委员;同年4月21日,病逝于台北。终年90岁。着有《比较宪法》、《中国奴婢制度》。主编《故宫名画三百种》、《艺苑遗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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