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14页(416字)

【生卒】:1912—

【介绍】:

江苏高淳人,1912年生。毕业于国立武汉大学。任《武汉日报》社《现代法律》副刊主编。1939年,参加高考及格后,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长,重庆实验地方法院检查官及简任专员。抗战胜利后,历任湖北武昌、四川江北等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院长,武汉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庭长。并先后兼任国立武汉大学、私立汉口法学院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去台湾,历任“司法院”秘书、参事、主任参事及“法规研究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大法官。大法官任期届满,应聘为“司法院”顾问。后任“国民大会”代表,“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政策委员会”兼任委员,“国民大会”第六次会议时,聘为法案研究组召集人。又先后兼任国立中兴大学,中国文化学院等校教授。担任历年高考、特考及司法官考试典制委员,以及甲种考试着作审查委员。着有《中国行政法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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