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49页(957字)

【生卒】:1888—1927

【介绍】:

字守常,笔名明明、冥冥、孤松、猎夫等,河北乐亭人,1888年10月6日(清光绪十四年九月初三)生。幼年,在私塾读四书经史。1905年,考入永平府中学。1907年,考入公立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在校期间任北洋法政学会编辑部部长,编辑《言治》杂志。1910年毕业,与郭须静等创办《政言报》(未几停刊),并担任天津社会党支部职务。1913年秋,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留学期间曾参加中国同盟会,任中华留日学生总会编辑主任,主编总会刊物《民彝》。1914年,在日本组织神州学会,进行反对袁世凯活动。1915年1月,袁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时,被推为留日学生总会文牍干事,率留日学生反对;5月回国。1916年6月,应汤化等邀请,赴北京办《晨钟报》,任总编辑。1917年1月,受章士钊之聘,任《甲寅日刊》编辑。1918年1月,任国立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并参加《新青年》编辑部;同年底,与陈独秀等创办《每周评论》,主编和革新《晨报副刊》,任《少年中国》编辑主任,宣传列主义。1920年,任国立北京大学教授;3月,领导成立北京马克思学説研究会。并发起组织北京共産主义小组。1921年7月,因公未能参加中国共産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仍被公认为中共创始人;8月,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区分部主任。1922年7月,当选为中国共産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8月,加入中国国民党。1923年6月,出席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4年1月,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孙中山指定为大会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并当选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2月,返北京,领导组建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天津市党部;6月,率中共代表团赴莫斯科出席共産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年底,任中共北方区委书记。1925年1月,出席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冬,工农兵大同盟成立,被选为书记。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三一八”惨案后,转入地下工作,将国共两党北方领导机关迁入东交民巷苏联大使馆旁之旧俄兵营内。1927年4月6日,被奉系军阀逮捕。同年4月28日就义。年39岁。着有《守常全集》(1939年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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