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58页(808字)

【生卒】:1887—1973

【介绍】:

原名抱良,亦作宝良,湖南平江人,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生。少年,读经书。后入鄂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第四十一标第一营左队当正兵。任群治学社庶务。1908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0年,群治学社改为振武学社,任庶务兼文书。1911年,参加武昌起义,被黎元洪委为第四镇第十六标标统。1912年2月,补陆军少将衔,赴日本留学,入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系。1919年10月,毕业回国,在湖南组织工人、学生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産党,任湘区(省委)文委委员。1923年,任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1924年,到广州,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党政处处长,第二军军官学校政治部指导主任兼政治教官。1926年初,驻粤各军校学员併入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四期,仍任政治教官。北伐战争开始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四师党代表。1927年,组织农民武装,参加秋收暴动。1928年,受中国共産党派遣前往新加坡、香港,后在中共南方局工作。1930年,回到中央苏区,先在闽西省苏维埃政府任秘书长、内务部长、财政部长,后调中央苏区任税务局局长。1934年,调任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国家银行总行副行长、代理行长等职。中央红军长征后,留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冬,于赣被捕入狱。抗日战争爆发后获释。1937年8月,去延安,先后担任毛泽东办公室秘书长,行政学院代院长,中共中央财经部副部长等职。1946年后,先后担任中共热河省委常委,热河省政府秘书长,东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和法院院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73年4月1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6岁。着有《六十年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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