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直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814页(710字)
【生卒】:1887—1934
【介绍】:
原名培长,字绍轩,晚号鲁直,广东东莞人,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生。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曾任《少年中国晨报》编辑。1909年,胡汉民等在香港设同盟会南方支部,林任筹饷主任。辛亥革命后,回粤佐胡汉民主军政。1912年3月,任同盟会广东支部长。1914年9月,奉朱执信之命赴广州湾讨龙济光,被法租界当局逮捕入越南河内监狱。1915年9月获释。1917年9月,任大元帅府秘书。1918年2月,任大元帅府参议。1920年10月,出席三藩市《少年中国晨报》股东大会,并任三藩市支部总干事,旋辞职回国。1921年,任非常大总统孙中山秘书。1922年8月,孙中山离粤赴香港,委为处理舰队善后事宜;10月,与邓泽如、古应芬等在港组设讨陈驻港办事处,策划讨陈炯明,与古应芬、邓泽如分任军事、联络、经济之责。1923年4月,任大本营秘书;5月辞职;同月,任广东电政监督兼广州电报局局长;7月辞职;11月,受命为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924年6月,任大本营秘书;11月,兼大本营会计司司长,又任财政委员会委员。1925年12月,免本兼各职。1926年1月,任大本营财政委员会委员,并任管理粤汉铁路事务;6月,辞粤汉铁路职;8月,因涉及廖仲恺被刺案,被捕入狱。1927年出狱。1929年7月,任国民政府广东治河委员会委员。1931年,任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党务委员;同年12月,任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西南政务委员会委员,军事委员会西南分会委员。1934年病逝。年47岁。有《林直勉先生遗墨遗着》。